诚信中国发展联盟各部门职责

2018-03-14 11:28:27 中国315诚信网

一、内设机构名称:

诚信中国发展联盟内设机构为“六部两院一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消费者教育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信用管理部、诚信研究院、中国315书画院、法律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办公室

1.行政事务管理、后勤保障和综合协调;

2.人事管理、职员考核管理;

3.财务及物资设备管理;

4.文件收发、档案管理;

5.车辆保养、管理和调度。

(二)组织联络部

1.各级工作站和基层组织建设及诚信中国发展联盟工作人员培训;

2.组织召开业务工作例会;

3.制定各项工作制度,编制上报工作报表;

4.组织对各市县工作站的管理、指导、考核;

5诚信中国发展联盟工作站的日常联络及组织发展、组织志愿者活动、发展诚信联盟会员和市、县工作站;

6.指导各地工作站的自身建设。

(三)宣传部

1.制定实施诚信中国发展联盟年度宣传计划,与新闻媒体进行日常联络及组织新闻发布会;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年主题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活动的筹划和实施;

3.策划并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

4.收集、编辑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资料,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推广;

5.建设管理中国315诚信网;

6.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建设;

7.指导各地工作站的宣传工作。

(四)消费者教育部

1.组织开展商品比较试验;

2.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调查和研究;

3.组织开展和推进国民消费教育,编写指导消费资料;

4.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的监督检查;

5.科学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6.组织开展各类机构开展诚信保优、守法依规、文明管理的活动,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7.组织办好中兴时代诚信研究院;

8.指导各地工作站的消费教育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收集、整理商品和服务等消费信息;

3.开发、整合诚信中国发展联盟专有信息资源;

4.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反馈消费信息;

5.组织发布消费警示;

6.开展在网查询、在网交流信息等网上服务工作;

7.组织企事业机构进行打假、保优、维权、建诚信活动;

8.指导各地工作站的信息咨询工作;

9.受理消费者投诉;

10.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11.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适用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

12.组织编写投诉分析和投诉案例;

13.指导各地工作站的投诉事务工作。

(六)信用管理部

1.组织企事业机构积极开展建诚信活动,对优质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授牌保护;

2.帮助合法、规范运营的企事业机构进行市场调查、营销策划、管理咨询、品牌提升、形象管理、企业培训、企业文化管理、广告活动策划、展览展示;

3.帮助合法、规范运营的企事业机构建设信用体系,进行信用管理服务;

4. 帮助合法、规范运营的企事业机构向全国宣传、推广优秀品牌、优质产品、优秀形象;

5.帮助合法、规范运营的企事业机构进入“放心产品信息库”和“真品溯源防伪中心”进行品牌保护,科学引导消费者消费。

(七)法律服务中心

1.解答消费者的法律咨询;

2.为受商品或服务质量损害的消费者聘请律师,代拟法律文书;

3.消费纠纷的非诉讼事务调解;

4.为受商品或服务质量损害的消费者代理诉讼与辩护;

5.协助开展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工作;

6.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消费维权活动;

7.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8.指导各地工作站的法律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