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和银保监会共同部署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联合推进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来源:新华网、网易新闻、人民政协网

9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和银保监会召开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视频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训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领会施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26日,6部门联合召开的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视频会议指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务院公布的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行政法规,对于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在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重点强调发挥人民调解途径在化解医疗纠纷上的作用,并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统一规范了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对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出具虚假鉴定结论和尸检报告、编造散布虚假医疗纠纷信息等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说,要全面落实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各部门、各地要细化实化《条例》相关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条例》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下一步,还会加强院内投诉、人民调解、司法诉讼、保险理赔等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拓宽渠道,提升成效。
会议上,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和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也结合本部门工作进行发言,并对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做了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