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陕西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查)整改工作中,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精准施策,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指导意见》分别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采石采砂采矿、城市管理、“散乱污”企业整治、“调峰调控”9个方面明确提出,严禁各地各部门在环保督察整改中实施“一刀切”。《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或出台文件时,要把实际情况研究透彻,找准问题,切实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并将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生态环保“一刀切”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