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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举报这些欺诈骗取医保行为最高奖10万!

发布日期:2018-12-17 14:56:25 来源:健康时报网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可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办法》所称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 ..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可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办法》所称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主要包括以下: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五)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此外,医保局还开通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微信举报通道和各地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

1、点击此微信举报

2、各地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

资料来源:
①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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