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药监局发布通知,拟注销293家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根据《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相关规定,拟对2018年未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请名单所列企业于2019年3月10日前与该局药械市场监管科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对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
1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药监局发布通知,拟注销293家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根据《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相关规定,拟对2018年未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请名单所列企业于2019年3月10日前与该局药械市场监管科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对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