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不服两级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且认为处理程序违法,朱蕾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今年1月21日,此案开庭审理,这也是上海市工商部门机构改革后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庭审中,因延期审批表签发时间与《行政复议决定书》描述时间不一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律师质疑程序违法的同时,还被指涉嫌证据造假。
网店2年仅一笔生意 却遭举报
2011年,朱蕾在上海市注册成立了上海柏裔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LED灯具销售业务,并于2014年开设了网店。
然而朱蕾网店的销量并不乐观,2014年至2016年10月仅完成一笔订单,却让朱蕾惹上了官司。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是笔价值229元的四件套订单。买家收货后不久就申请了退款。根据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网店如数退款。因生意不景气,朱蕾当时已经着手网店下线工作,并于2016年12月31日正式下线。
2017年1月,朱蕾接到上海市松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称,2016年11月该局接到举报,因其网店“遇见最好的,使用最好的,享受最好的——因为你,独一无二”的宣传语中使用了“最”字,涉嫌违反《广告法》,要对其进行调查。据举报信息显示,举报人还提出了经济赔偿。因此前未能联系到朱蕾本人,朱蕾的公司被列入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2017年5月,朱蕾与投诉人取得了联系,希望达成和解,对方却提出要支付3000元赔偿。在朱蕾提供的与举报人微信对话截屏中,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朱蕾表示无法满足其赔偿金额,并提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为退一赔三后,对方回复“这是我的撤诉要求,不同意无所谓,爱去哪告去哪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