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装进知名调味品的包装袋里,就“变身”为 “太太乐”“穆堂香”“莲花”等知名品牌的调味料。22日,西安市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及“太太乐”等品牌鸡精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
西安市检察院指控,2015年起,河南男子师某伙同其妻子使用生产的鸡精原材料充填、包装成假冒的注册商标“太太乐”牌鸡精、“穆堂香”牌土鸡鸡精以及 “百信”牌鸡精,对外销售牟利。而包装产品所用的外包装箱,是从姚某处购买的,包装袋是从冯某处购买的。在明知师某没有代生产资质及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姚某、冯某为其制作生产外包装。
师某雇用闫某驾驶货车将生产的假冒鸡精运至陕西省西安市、渭南市、宝鸡市,销售给刘某等三人。这三人在明知这些鸡精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牟利。另外,刘某还购买“莲花”牌味精外包装,使用“福瑞”牌味精充填、包装成假冒的注册商标“莲花”牌味精,对外销售牟利。
2017年9月19日,西安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在河南许昌、焦作和陕西西安、渭南、宝鸡将师某等8名被告人抓获,并查获大量成品假冒鸡精、包装袋、包装箱、制假设备及原材料、车辆等涉案物品。经司法鉴定,师某夫妇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达139万元。检察机关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2日上午,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中,8名被告人对指控表示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中,各被告人也表示了悔意。该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刘晓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