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新模式?Or坑人新把式!
2019年3·15晚会出品
某购车平台
所有车型,一成首付
一成首付!
心动了心动了!
赶快下手!
但是,
我们属于以租代购。
第一年,
签的是租赁合同,
得按月交租金,
车辆所有权归我们。
一年后,
您把尾款交全了,
车就过户给您。
这一年租金,
就抵作您的部分车款。
看在首付这么低的份儿上!
我!们!签!
一年租期快到了~
哎?我车哪儿去了?!
因为您的月租还款逾期了,
我们就把车托走了。
那你们好歹提前说一声,
我车里还有贵重物品呢,
别一声不吭把车开走了!
现在月租我已经还上了,车我什么时候能开走?
您把这些费用交全,就能继续用车了,一共是2万9千元。
这么多钱?!
我买个车才9万多呢!
那这车我不要了成么?
也可以,
但这一年剩余的月租,
您也得补全了。
另外您别忘了,
把5千元拖车费和2万元违约金给结了。
3·15晚会帮我评评理,这车我到底还要不要了?
点击收听来自消费者郭先生的声音:广告说的是一年可退可买,(结果)租不到一年不给退车的。他说你退违约金、押金、保证金这些,好多车主,没有逾期的情况下,他都把车偷走了。上百上千人,投诉无门,维权无门。
在中国,汽车以租代购是一种较新型的汽车消费模式。与传统贷款购车相比,“以租代购”的贷款资质审核较宽松、首付低、利息低、审批时间短、审批流程简单......并且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消费者可以选择续租、停租或者支付尾款购买车辆。在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属于商家,消费者仅保留使用权。
但部分汽车服务商,在汽车租赁期间耍起了花招,以各种借口和名义,附加隐形条款,收取额外费用。由于消费者没有车辆所有权,一旦车被汽车服务商以各种莫须有的由头强行收回,不论买与不买,都只能乖乖掏钱。3·15晚会在此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划算”,忽略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