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号)的《汽车销售欺诈案例分析》显示,近三年来,全国法院判定汽车欺诈的案件中,大众、奥迪、宝马品牌最多,三倍赔偿的案件数量占到八成多。北京交通广播记者戚天的报道:
2016-2018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布有关汽车销售欺诈的判决书400多件,其中近六成被判定构成欺诈,消费者网徐志勤介绍,这些案件涉及近70个汽车品牌:
“这些案件涉及近70个汽车品牌,大众汽车它构成欺诈案件,它是第一的有33件,占比的话超过了12%,然后奥迪和宝马它们是并列第二的占比7%,然后福特丰田还有奔驰这三个也是占比比较多。”
汽车销售欺诈案例中,八成是合同纠纷,主要涉及商家在隐瞒消费者的情况下二次出售车辆、更换发动机、修改行驶里程等行为,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说,法院认定欺诈行为的范围越来越广
“过去都认为签约的时候你隐瞒了,你记得签约之后涉及到一个合同的履行行为可能和欺诈无关,但是现在的司法案例都告诉我们,在交车之前你知道哪些重要事实确实影响消费者是否购买这台车,但是你应当告诉你不告知,那他也可以认为这也够。”
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按照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消费者网负责人陈音江介绍:
“从构成欺诈的案件里面来看,法院支持的三倍赔偿的达到了八成以上,判赔的金额最高的时候,一辆劳斯莱斯商家呢修改了涉案车辆的里程数,存在告知虚假情况这么一个事实,所以法院判决商家赔偿了1300多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