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几年,暴力伤医事件频出,更加恶化了医患关系,医生、护士俨然成为“高危行业”。2018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规定“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被联合惩戒”。
国家卫健委根据公安部提供的相关信息,将刘某等193人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该名单信息已经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各部门,共同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惩戒期限自行政处罚结束之日起计算,为期5年。
根据《备忘录》规定,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扰乱医疗秩序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
跨部门惩戒措施共16项,其中还包括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
